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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进出口贸易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专业分析:
分行接受委托后,经办人员应根据托收申请书缮打托收委托书(采用我行标准格式)。该托收应注明境外代收行的付汇路线,在经复核人员复核双签后,连同有关单据挂号寄往境外代收行。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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