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对离婚后男方欠债的情况,首先要确定债务性质。若为男方个人名义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债务,这是男方个人债务,女方不用承担偿还责任。要是债权人起诉女方,女方要积极搜集证据,证明该债务并非夫妻共同债务从而进行抗辩。
(二)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像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或虽以个人名义但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即便离婚女方也有偿还义务。若双方对共同债务分担有约定,按此约定处理,但此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女方偿还后可依约定找男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