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贷纠纷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一般会缺席判决,不会轻易拘传。
(二)只有被告属于必须到庭的情形,经两次传票传唤仍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才可能拘传。必须到庭的被告通常是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人,或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人,借贷纠纷若不属于此类,不适用拘传。
(三)不存在固定的不出庭时间就会被拘传的情况,是否拘传取决于是否满足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