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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规避的问题应如何应对

一、离婚规避债务的应对
1、发布申报债权公告。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在调查过程中,应注重了解离婚双方对外的债权债务关系。办案人员可在审理期间发出申报债权人公告,但应注意,公告时间须计算在审限内,不能因此而超审限。
2、夫妻双方的债务分担应征询债权人意见。
3、追加债权人为第三人。
二、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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