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先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可结合债务用途、双方约定等因素综合认定。
(二)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债务,不足部分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以及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三)处理个人债务: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如一方婚前债务、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