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超过十年想争取抚养费,若之前未约定或约定过低,可凭借子女生活、学习、医疗等费用增加且自身无力独自承担的理由,要求未直接抚养方支付或增加。
(二)在子女成年前主张抚养费,不用过于担心对方以诉讼时效抗辩;但子女成年后主张,对方进行时效抗辩时,诉求可能不被法院支持。
(三)要准备好能证明子女生活、学习、医疗等费用增加且自身无力独自承担的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