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划分:婚前财产明确为个人财产,像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产权归购买方个人,不会因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外债划分:婚前个人债务一般由负债方独自承担,但债权人若能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婚前借款装修婚后共同居住房屋。
(三)预防纠纷:通过婚前财产协议明确双方财产和债务归属,避免日后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