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审没认罪判
实刑二审可以
判缓刑吗?
可以,不过,关键要看具体
违法犯罪情节后果以及有没有
自首、
立功、坦白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行,最好选择委托当地专业律师详谈帮助。
2、
缓刑缓刑,全称暂缓
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
犯罪、应受
刑罚处罚的
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
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
社区矫正,如果没有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3、撤销条例
根据刑法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
判处死刑和无期
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
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
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
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
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
判刑罚。
4、其他规定
我国刑法除规定了一般缓刑制度外,还规定了特殊缓刑制度,即战时缓刑制度。我国刑法典449条规定的战时缓刑制度,是对我国刑法中一般缓刑制度的重要补充,它与一般缓刑制度共同构成了我国刑法中缓刑制度的整体。根据该条规定“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
立功表现时,可以
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战时缓刑与一般
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方法和法律后果均有所不同。
法院在进行审判时也会根据双方提交的各类
证据和证词来做出最后的审判,如果
犯罪嫌疑人对法院做出的判决不认同时,也是可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的请求,这也是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了
缓刑期间内,也是不可以再次进行犯罪,否则也将重新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