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司法鉴定方式评定
轻伤、
重伤标准来划分等级。轻伤者,其
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重伤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根据其程度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平均生活费的35倍。毁容或胎儿流产者,其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可根据其程度确定为受诉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费的10倍,60周岁以上的可适当减少。但对未达残疾程度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依其情节一般不能超过
残疾赔偿金,如一般情节轻微的,可只判令加害人赔礼道歉或定期看望。
上述
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未考虑双方责任分担、
受害人身份及社会地位等因素,这些因素在确定最终
赔偿数额时应予酌情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