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诉讼代理人。可选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同时要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二)若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比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按时出庭。但要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这会使当事人丧失陈述、辩论等诉讼权利,还需承担可能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