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修正)》【
招摇撞骗罪】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
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上述是招摇撞骗罪的法律规定,根据你的描述,你儿子的情况
冒充警察要从重,未遂是从轻或者减轻,所以最终是综合考量各种情况,但都在上述幅度内
处罚。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