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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以女方患产后忧郁症为由要求离婚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男方可以因女方患产后忧郁症提出离婚,不过要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后提出,如果在一年内提出的,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不过即使是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后提出离婚的,法院也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因为女方患有产后忧郁症并不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男方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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