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就不能
保证随传随到,就失去了取保候审的意义,被取保候审的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是
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赵荔律师收集整理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