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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立案后要如何撤案

公安局在立案之后想要撤案,那是得符合一些特定条件的。

要是案件的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也不大,根本就不算是犯罪的话,公安机关就可以把案撤了。

还有那种经特赦令把刑罚给免除了的情况,也得撤案。

要是犯罪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期限,那就不用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得把案撤掉。

另外,经过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压根就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那些情形中的一种的,那肯定得撤销案件。

撤案这件事,得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然后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并且得在三天以内送到控告人手里。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被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文件,还有被冻结的财产,除了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另外去处理的之外,都得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这些措施。

最新修订:202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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