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期
徒刑的执行: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
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
减刑;
(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
犯罪,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下
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
(3)无期徒刑犯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年等。
2、法律依据
《
刑法》
第四十六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
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