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银行提起的是
民事诉讼,判决之前都可以调解的。前提是欠款人答应还钱,否则银行是不会跟持卡人协商的。银行提起的是
刑事诉讼附带
民事赔偿的话,开庭前可以跟银行
协商还款,开庭后没有协商的余地了。 如果
信用卡欠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银行会提起刑事诉讼的,持卡人会被
判刑。1万-10万元属于
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我国
刑法规定,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
犯罪行为。 2009年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妨害
信用卡管理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属于恶意透支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罪来处理,追究
刑事责任。 同时,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即达到刑法第196条“数额较大”标准,将以涉嫌
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