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来说,是不可以的:
1,但实际工作中,只要该
身份证未过期,就可以办理《医学出生证明》,因为该业务不需要读取身份证的芯片信息;
2,但是身份证损坏的(不是无磁),还是建议
当事人及时换领,以免给生活带来不便。
一,换领身份证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换领期间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
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
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符合异地受理身份证一对一试点的要求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凭本人的
居住证原件申请换领;
3、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4、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二、首次签发要求: 《出生医学证明》由正页、副页和存根三部分组成,所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签发机构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
复印件后,按照《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内容签发,如领
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签发时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数字符号打印或用钢笔(蓝黑墨水)、碳素笔填写,不得涂改,并做好签发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