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将
机动车交由被暂扣驾驶
证人的
行为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但不是必然吊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第二款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