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况
双方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一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再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在此过程中,要确保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公平,避免后续纠纷。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
另一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出轨证据等。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法院会准予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财产分割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