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论
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双方婚后共同
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
房屋产权,均为
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女方能
分割房产。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无明确表示赠与子女的,一般视为
夫妻共同房产,这种情况下女方也可以分割房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