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第三人撤销之诉中,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当事人为被告,权利义务未调整的为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起诉时,生效裁判文书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通常为被告,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为被告,无承担义务的列为第三人。
法律解析:
此规则依据民事诉讼中的相关规定确定,目的在于保障第三人合法权益。通过如此设置被告与第三人,能让第三人在诉讼里向相关当事人主张自身权利,也有助于法院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里,严格执行此规则有利于合理分配诉讼权利与义务,更有效地解决纠纷。若在第三人撤销之诉时对被告确定存在疑问,需要深入了解相关法律和应对方案,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获取专业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