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界定主体时,要判断单位是否合法成立,且有自身决策机制,排除为犯罪而设的单位。
(二)确认行为是否以单位名义实施,是否体现单位意志,可查看是否经单位决策机构集体研究或由负责人员决定。
(三)明确目的,看非法所得归属,若归单位则可能是单位行为,归个人则按个人犯罪处理。
(四)由于刑法未规定单位贷款诈骗罪,单位实施贷款诈骗若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以合同诈骗罪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