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客观行为判断上,要全面审查相关活动。查看是否存在提供场地的租赁合同、资金往来记录,接送参赌人员的交通轨迹证据,望风、维持秩序的相关监控或证人证言,技术支持的软件使用记录、兑换筹码的账目等,以此确定是否有推动赌场运营的辅助行为。
(二)在主观故意认定上,收集行为人与开设赌场者的交流记录,看是否有关于赌场运营的沟通,判断是否明知犯罪活动。若行为人提出曾受欺骗,需调查欺骗的相关线索,如虚假信息来源等。
(三)在综合判断方面,结合案件所有证据,分析行为对赌场运营的实际作用大小,以及行为人主观故意的程度,准确界定是否为帮助行为及从犯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