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抚养权判定原则
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两周岁以上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八周岁以上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二)准备相关证据
准备能证明自身优势的证据,如稳定收入证明、居住证明、与子女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据;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的证据,如存在恶习、不尽抚养义务的证据。
(三)采取合法方式
不得抢夺、藏匿子女,避免被认定为不利于子女成长。
(四)解决途径
可先协商,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诉讼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