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各项赔偿证据收集。保留好医疗机构关于医疗费用的收款凭证,用于确定医疗费;收集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材料,如单位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以计算误工费;留存护理人员收入证明、护理期限的相关说明等,计算护理费;保管好交通费用的实际票据。
(二)参考当地标准。了解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机构对受害人伤残情况给出的意见,确定营养费。
(三)特殊情况处理。若造成残疾或死亡,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