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直接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
法院起诉就可以,但以下情形要注意法院的确定,避免因为
管辖权问题而延长了
诉讼时间,增加了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
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
民法院
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
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
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被告的户口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如果在常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就可以在被告的常住地所在法院起诉;当然两个以上的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如何确定法院则由原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根据便于自己诉讼的原则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