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或十五个月是女方提起
离婚诉讼后,法院作出判决可能所需的时间。
简易程序需要的时间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需要的时间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有上诉的情形,
上诉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
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