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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写的男方一个人的名字,现在加上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法律意见
1.首先这是由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购买赠给男方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男方愿意加上女方的名字,我个人认为是男方对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进行了相应的处分权,将该房产变为夫妻共有财产
2.房屋登记产权人是以产权证上载明的名字为准的,既然是有女方的名字,那么女方也应为产权人之一。
法律依据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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