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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能否用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抵押担保

1、正在建造的房屋同样可以抵押
2、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也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民法典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民法典》第395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最新修订: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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