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作、传播非法有害信息。主要有利用互联网制作贩卖传播淫秽
物品罪,利用互联网传播教授
犯罪方法罪,利用互联网
散播谣言、发出威胁危害社会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等。
2、利用计算机技术攻击他人计算机或网络系统,破坏其正常运行并且堵塞网络,控制受害者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从事各种非法活动。
3、金融系统计算机犯罪。对金融系统的程序和数据进行物理破坏,利用金融系统的管理漏洞进行作案。
4、利用计算机网络危害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犯罪。包括在网上
侮辱他人或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或利用互联网进行
盗窃、诈骗、
敲诈勒索等。
5、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危害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的犯罪。包括利用互联网销售
假冒伪劣产品,对商品、服务作
虚假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