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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离婚孩子10岁应当给谁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因感情不和离婚,孩子10岁应当判给其愿意一起生活的一方抚养。法律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法院在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只要孩子愿意一起生活的父或母的抚养行为不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那么法院就应当在尊重孩子的基础上将孩子判给其愿意随之生活的父亲或母亲。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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