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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标准下介绍卖淫罪才立案?

符合下列标准介绍卖淫罪立案
1、行为人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应予立案;
2、行为人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卖淫的,应予立案;
3、存在介绍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等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应予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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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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