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法定变更抚养权,当出现与子女共同生活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等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邻居证人证言、孩子表达意愿的材料等。
(二)收集好证据后,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请求,在诉讼过程中清晰阐述符合法定变更情形的理由。
(三)注意在整个过程中,提供的证据要充分且真实有效,以增加胜诉几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