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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的适用

送达方式的适用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02-20 20:34:13 已帮助23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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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的适用
1、直接送达。用于向被送达人本人当面送达法律文书。送达的法律文书上设置有被送达人签名栏的,只要被送达人在签名栏签名即为直接送达,不再使用《送达回执》;如果被送达人接受法律文书后拒绝签名,可由送达人在法律文书上注明,视为直接送达。向行政案件的被侵害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必须使用《送达回执》,不能让被侵害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被处罚人签名栏签名。
2、留置送达。用于向被送达人的单位、住所等固定地址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时,被送达人拒绝接受、又有其他人在场的情形。如无其他人在场证明,不能采取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用于不能向被送达人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时,交由其他公安机关或者被送达人的领导、同事、亲朋等有关人员转交。
4、邮寄送达。用于被送达人距办案单位很远,不能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委托送达方式时,通过邮件向被送达人寄送法律文书的情形。办理邮寄送达的凭证应当附卷。
5、公告送达。用于被送达人居住地不详等原因,在采取前4种送达方式后不能送达时,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实现送达的情形。选用的新闻媒体包括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以能覆盖被送达人居住地、被送达人应该知道为原则。办理公告送达的凭证应当附卷。在没有采取前4种送达方式时,不能直接采取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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