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读起诉状,明确原告诉求及理由,这是应对离婚诉讼的基础,只有清楚对方的主张,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和举证。
(二)答辩围绕关键问题清晰表态。不同意离婚的,列举夫妻感情未破裂的事实依据,如共同经历的温馨时刻、为家庭的付出等。
(三)梳理共同财产范围,对原告财产分割方式有异议的,说明理由并积极举证,保障自己在财产分割中的合法权益。
(四)在子女抚养问题上表明看法,争取抚养权的强调自身抚养优势,如稳定收入、更多陪伴时间等。
(五)积极收集有利证据,按时参加庭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