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到
精神损害的
当事人应当列举出自己人身权益确实受损的
证据,如正规医院开具的
伤残等级证明,
证人证言以及
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如
受害人不能如期提交自己精神受到损害的证据,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2、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
书证;
(三)
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