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
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
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
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
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
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
仲裁庭秩序,干扰
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
扰乱公共秩序、
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
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