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父母与养子女能不能
结婚养父母子女关系是通过
收养的
法律行为在
收养人与被收养之间形成的
权利义务关系。收养是指自然人依照法律规定,
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在本无自然血亲关系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形成
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
民事法律行为。父母和养子女之间本无血缘关系,由于
收养关系的成立,法律上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
权利和义务,因而它是一种拟制血亲,又叫准血亲。我国
民法典规定,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的规定。由于养父母和养子女间双方是法律上确认的拟制的
直系血亲,具有同自然血亲一样的
法律效力,因而是不宜结婚的。
二、异父母的兄妹可以结婚吗我国民法典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但禁止三代以内的
旁系血亲和直系血亲结婚。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维护男女婚姻自由,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是为了提高我国人口的质量,避免给子孙后代带来不良的后果,有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这是符合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异父母的兄妹关系之间,无任何血亲关系。异父母的兄妹结婚不会影响下一代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在民法典规定的
禁止结婚之列。因此,异父母的兄妹直接如果其他条件均符合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是可以登记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