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婚前出钱
买房,如果登记在双方的名下,那就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需要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只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就属于登记方的
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参与分割。如果是父母出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然后婚后由子女自己
还贷的,则离婚时还贷部分和还贷升值部分需要分割。
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
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
银行贷款,婚后用
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
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
个人债务。双方
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