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时公司认缴股权转让分情况处理,若为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非股东方成为股东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要遵循章程规定,依法处理税务申报等问题。
法律解析:
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当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双方可先协商分割。协商好后通知其他股东,若半数以上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配偶能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不同意但愿购买股权,夫妻分割转让款;既不同意又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若仅一方为股东,另一方想成为股东需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外,公司章程若有特殊规定,要从其规定,转让认缴股权还涉及税务申报等问题,必须依法处理,以此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如果在夫妻离婚涉及公司认缴股权转让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