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部门出具
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签字,不到
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一般3-5个工作日,就可以主张交通部门放车,归还押金。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
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
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
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4、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5、对驾驶人
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