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2、“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
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根据
民法典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应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