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的人员范围是: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
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人员;
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
逮捕、
刑事拘留和有
证据证明已构成
犯罪需要追究
刑事责任的逃离居住地的人员。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
报案、控告、举报和
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
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
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
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
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