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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田被征用所获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责任田被征用所获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2-26 10:38:25 已帮助19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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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田被征用所获补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责任田被征用所获补偿费不一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情况下,责任田被征用所获得的补偿费,实质上是是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另行创业的生产补助费用,具有专属性和针对性;因为应当与复原军人获得的回乡生产补助费一样被认定为被征地一方的个人财产。
当然如果被征收的土地的使用权夫妻都享有的,则征地补偿费也应当归夫妻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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