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误解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但需满足法定的认定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权利。
1.认定重大误解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表意人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重大认识错误,而非对次要条款的轻微误解;二是误解由表意人自身过失造成,并非因对方欺诈或胁迫等外部因素导致;三是误解直接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配,导致误解方的合法利益受到明显损害。
2.误解方行使撤销权需遵守时间限制。当事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申请,超过该期限未行使的,撤销权自动消灭,合同仍保持原有效力。
3.合同被撤销后需按规定处理后续事宜。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无法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按照财产价值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需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失,若各方均存在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