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管辖法院。一般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指被告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情况除外。
(二)准备起诉材料。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若涉及财产分割,提供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证明等;若涉及债务,提供债务凭证。
(三)提交材料并立案。将材料提交至管辖法院立案窗口,立案成功后按要求缴纳诉讼费用。
(四)参与庭审与等待判决。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开庭时间,双方需按时到庭,庭审中陈述诉求与理由,举证质证。庭审结束后等待判决,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