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婚后购房,在未约定分别财产制的情况下,一方还贷资金源于夫妻共同收入,此房屋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贷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并还贷的房屋自然属于共同财产范畴。
2.婚前一方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若用个人财产还贷,房屋归该方所有,房贷为其个人债务。这符合物权登记原则以及个人财产独立承担债务的规则。而若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需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给予另一方补偿,以保障非产权方在婚姻期间对房屋的贡献得到合理回报。
3.为避免后续纠纷,夫妻可通过书面财产约定明确房屋归属及债务承担。书面约定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能在出现争议时提供清晰的解决依据。
建议:夫妻在购房前可充分沟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购房方式和产权登记情况,必要时及时签订书面财产约定并妥善保存,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