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
诈骗罪构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有价证券管理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伪造、
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亦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且须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
行为人出于过失而使用有价证券,如不知是伪造、变造有价证券而使用的不构成
犯罪。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