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事实证据方面,要仔细审查定罪证据是否真实可靠,若发现证据存在失实、虚假情况,或者现有证据无法清晰准确认定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得出唯一结论,就可主张改判无罪。可以收集新的证据来证明原判决认定事实有误。
(二)法律适用方面,需研究原判决适用法律条文是否正确,若存在将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错用罪名或量刑依据等情况,应在二审中提出正确的法律适用依据以争取改判。
(三)程序方面,若一审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况,像剥夺被告人辩护权、应回避未回避等,要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向二审法院说明该程序问题可能影响公正审判,从而要求改判无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