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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第56条有什么内容

第五十六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规定期限内,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并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
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有关责任部门和人员责任追究处理情况、自行纠正情况,以及整改未到位的原因、整改计划等。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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